关于医疗费管理办法的补充通知

2014-01-04  来源:审核人员 【字号:

按照财政收支两条线及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的规定,行政事业单位财政性资金应纳入国库统一帐户管理,收入直接上缴财政专户,支出通过财政专户直接支付到用款单位和个人。为严格执行国家财务制度和财经纪律,规范和理顺财务管理行为,从2012年起,学院将医疗费用纳入年度财政预算,实行统一核算、管理,现结合实际工作情况将医药费报销管理办法中的报销时间和支付方式进行适当调整:

一、报销时间:

1、门诊医疗费用报销审核时间为每季度一次,即3、6、9、12月份的15—17日为报销审核时间,其中:15-16号在南区,17号在北区(审核离退休人员医疗费用),若遇节假日顺延。

2、住院医疗费用报销审核时间为每月一次,每月的15-16日(在南区)为报帐审核时间,若遇节假日顺延。

二、支付方式:

现金报销改为银行划拨。医疗费用审核后,财务处开出待支付通知,由银行直接划拨到职工的工资卡中,不再用现金支付医疗费。

三、本办法从2012年3月份开始实施。

二〇一二年二月十三日


关闭

Top
 

©2016 Bwin必赢国际(中国区)-官方网站 版权所有
   地址:武汉市洪山区狮子山野芷湖1号 邮政编码:430070 邮箱:yzxx@hbskzy.cn
党政办公室电话:027-87697203  
招生咨询电话:027-87666655(工作时间),18986269628、13476815558、13086135308(非工作时间)  
信访工作接访电话:027-87697202  
实习监督咨询电话:027-87697236(工作时间)   17386008323(非工作时间)
鄂ICP备  网站维护:网络中心